截至2021年12月31日,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,其中:副部(省)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、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、机要通信用车0辆、应急保障用车0辆、执法执勤用车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、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、其他用车4辆;单价50万元(含)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(套),单价100万元(含)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(套)。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,其中:副部(省)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、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、机要通信用车0辆、应急保障用车0辆、执法执勤用车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、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、其他用车4辆;单价50万元(含)以上的通用设备28台(套),单价100万元(含)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(套)。